陰間之樂園考
聖教蕭山教區的基本教義之中,論到人生結局,死後要到何處,多引用兩處為證。一處乃是路加福音第16章,在第23節里講到了財主死了在“陰間”,而拉撒路在亞伯拉罕的懷裡。還有一處,乃啟示錄第20章,裡面第13節講到“死亡和陰間”要交出其中的死人。再加上別處講論復活和被提乃至基督再臨的經文,都顯示出一個事實,也就是人死后到最終審判為止,如果靈魂有時間的概念,那麼就會有一個地方收容。我們用中文稱之為“陰間”,在日文的使徒信條里也讀成黃泉(YoMi)。
我們查詢這兩個地方的希臘文原文,會發現都是同一個單詞,ᾍδης,也就是哈德斯。在對應的KJV里,都是翻譯作hell,也就是地獄。我們知道哈德斯是希臘神話里的一個神只,管冥府來著,而且這個冥府也沒啥善惡之分,然後人死了都到這裡,再分開到地獄和樂園(Elysium),這是希臘人的傳說。
此外,論到信徒死後等待復活之處,耶穌在十字架上對認罪的強盜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里,這裡的樂園是παράδεισος(Paradise),並不是延續希臘風格的Elysium。從語源上講,這個Paradise是來自波斯一帶地方,原意是包圍的庭院,比如聖經雅歌4:13、傳道書2:5、尼希米記2:8,都是指庭院。新約里有三個地方,路加福音第23章第43節,也就是耶穌說的那句,哥林多后書第12章第4節,這裡是保羅說有人被提到三層天上進到樂園里,還有啟示錄的第二章第七節,說到得勝的神要賜他樂園的生命樹的果子吃。
因此死後的狀況我們可以確認一些基本的事實。挺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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