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之研究 第四講 保羅的自我介紹(三)
第一章第三節第四節的研究
第一節的最後提到了“福音”,所以第二節就承接著說,“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第三節前半則是“論到祂兒子我主耶穌基督”。這裡表明了福音的中心問題乃是“神的獨生子”。這樣,第三節後半和第四節,關乎這獨生子的話說,“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這裡以使徒保羅的基督觀作為這個自我介紹的中樞,作為這座拱橋的要石。
第三節第四節,在原文僅有二十八個字,英文里是四十一個字(都把冠詞算進去了),只是一節到七節這一大句的一部分而已,這內容的壯大、深遠、高貴,卻是無人不承認的。我們的比喻以第一節到第七節比作大門,我們已經在這裡看到敷居,仰觀鴨居的觀賞者仰視不可測度的房頂,看到那裡有一個有一個大的雕刻。所謂大,不是指巨大,而是指其實質。確乎是無與倫比的大傑作。然而這個大傑作的全部的特征要去領會並不容易。把握大體不甚困難,要精確知道全部確實是非常困難。如此,因為難以理解這個雕刻物,困惑之終,沒有進去本館而在這裡回頭的人也不少。一直以來,保羅的文章里留著的難處不少,就這兩節, 大注釋家門也各有其詞。因而我們也不知何所歸處。然而保羅不是為了讓我們辛苦而翻弄難以理解的文辭。這必是為了提出重大的真理,把他自己已然極其清楚、過於明了的事情簡潔而言。因此我們應當好好理解這兩節。
日語的譯文不是很準確,現在我把原文翻譯一下。
“這個福音,是關乎從前藉著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神的兒子的。祂按肉體說是大衛的後裔所生的,按聖善的靈說是因從死裡復活顯明了是神的兒子,也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這不是完全的重譯,而是盡量不破壞原有的日文聖經的譯文下稍作改進的程度。這樣,我們一看就看出,耶穌不是僅僅的偉人或是聖人。非難者言,耶穌就是耶穌,單單的人、偉人、聖人、拿撒勒的先知就夠了,不要這樣複雜的基督論,在書信開頭的自我介紹里加上這麼麻煩的神學命題真是保羅在折磨人不讓人知道真意。
如果從這樣的立場,這三四兩節的難問題也被包含在內。木匠的兒子耶穌是大衛王血統的人,對當時的猶太人和外邦人而言顯然是一個大問題。當然他們難以承認。而這裡說到這耶穌是神的兒子。神的兒子,不是說神的眾子,乃是神的獨生子。這樣,就和普通人有著全然本質上的區別了。因此這是更加難的問題了。再加上祂顯明是神的兒子的時候乃是因著復活,這又是更大的難問題了。復活本身就是很難相信的事情。卻說因著復活來作為耶穌神性的證據。如果用彼得容易理解的東西,比如祂的人格、教訓、事業之類,來寫明耶穌的神性,這是容易理解的做法。然而這裡用極其可疑的祂的復活來作為神性的證據,不是很像空中樓閣麼。又假如退幾步,耶穌的復活是事實,為啥復活就顯明了祂的神性,這也是一個難題。或許可能復活,但沒準只是祂一個人的事情。這樣僅僅祂一個人的復活,就以此顯明是神的兒子,論據是薄弱了。這樣看來,這兩句之內,潛藏了幾個難問題了。
還有一個問題。“大衛的後裔”里的“後裔”,原文裡面是σπερμα,也就是男性的後裔的意思。這樣看來,如果約瑟是大衛的後裔,其兒子耶穌就可以說是“大衛後裔所生”了。這樣的話,福音書又強調了耶穌乃是童女懷孕所生,是不是保羅在否認這個呢。這又是聖經解釋上的一個難問。マイヤー的羅馬書注釋(英文本第四十五四十六頁)里以此作為約瑟家系的說明,下了明快的定論認為保羅在這文書里完全沒有支持童女生子。相對地,ゴーデー則在羅馬書注釋(英文本第一百二十八頁)根本很有力的證據認為是馬利亞的家系,與其意見完全相反。兩邊都是有相當的根據,且不說作為信仰的問題,作為聖經學上的問題,實在是讓人難以取捨。
如此,在羅馬書第一章第三節第四節里潛藏著幾個難問題。然而聖經一直以來要以信仰的立場來讀才是本義。研究辭意重要,但不用信心的眼睛來看,聖經就是個大謎團。聖經是信心之書。信心的書要以信心的鏡子映照,方才顯明真正的姿態。屬靈的事情,必要屬靈的眼睛方能看明。對我們而言,無信心這以為奇怪而聖經學者以為至難的,需要在屬靈的眼睛里以勇猛的心看。
“按肉體說”,這是什麼意思。ゴーデー的研究說,聖經的“肉體”(希臘文的σαρξ,英文的flesh)有三個意思。第一個是和骨頭和血相對的肉的意思,本來的肉的意思。第二,指全部的身體,也就是肉體。第三,是指這人類。舉例來說第三個意思的話,“凡有血氣的都要來就你”(詩篇第六十五篇第二節)、“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羅馬書第三章第二十節)。日文聖經里翻譯為肉體的,有指著第二個意思的,但保羅豈是單指耶穌的肉體說嗎。相信耶穌兼有神性和人性的他,不如說在這裡應該是指第三個意思。
也就是耶穌是“按著人說”是大衛的後裔所生的。這是祂人的半面。又按著“聖善的靈”說是神的兒子。祂那裡有著神和人的雙重的性質。祂一面是人,一面是神。祂那裡人性和神性是融合的。這是保羅的主張。於是,羅馬書第一章第三節和第四節的主要意思就在這裡。先不論形而上學或是神學上的講究,單純從基督徒的信仰的立場上看,這是決不可缺的。否定耶穌的神性的話,就失去了信仰的根基。我們信仰的腳無法踩空而立。以耶穌為單純的人,在理論上或許是不會落入困難的。
有許多人稱之為合理的。在事實上究竟是否合理還是一個疑問,但看起來確實是合理的。然而這樣的話,信仰本身的有無就變得稀薄不如消失。沒有感謝、沒有喜樂、沒有平安、沒有詩歌,就是這樣的立場。事實是雄辯以上的雄辯。看,一位論派是多麼乾燥無味!看,一位論派的教徒是多麼欠缺信仰的滋潤!他們不是沒有種種的長處,他們顯然沒有感謝的詩和喜樂的歌。人最切求的不是理論的純一,而是靈魂的純一。而靈魂的純一不藉著伴隨眼淚的信仰是得不著的。我們當然不是蔑視理論。我們是蔑視拘於理論而對心靈的光遲鈍的人。人啊,不要以為我們是那種狂信者之流。
如此,承認耶穌的神性,才是信仰真如信仰之途。這樣又如何。確乎沒有拯救就沒有信仰的生發。而人又是不能單單靠著同類的一人而得救的。不論發生什麼,人有多麼偉大,這方面的能力都是有限的。一直到數年前,美國總統威爾遜還被認為是世界的救濟者。然而今天呢。不如說就要被當成世界的破壞者了。今天的世界已經沒有人想要靠著他得救了。這並非是威爾遜的罪,人類本來就沒有拯救人的力量。救恩只在萬物之主神和祂代理者獨生子基督那裡。此外沒有人可以給出真正意義上的救恩。大衛也罷,所羅門也罷,以賽亞也罷耶利米也罷,保羅也罷路德也罷,都不能給人救恩。如果耶穌單單是大衛的後裔,無論是有怎樣絕倫無比的人格,到底還是救不了人。只是祂有神性,就能拯救人,現在還能拯救人。祂因有人所不具有的性質,就有了人所不具備的力量,就能成為人類的救主。這是沉浸在祂的救恩里的人明白體驗到的真理。如果沒有這個根基,基督教也不過是沒有效能的宗教罷了。輕輕忽忽地醫治我百姓的創傷,說教道,平安了平安了,其實沒有平安。基督教若不是建立在耶穌的神性之上,我們應當盡早離開這個宗教。不然為了信奉這個宗教而遭受種種苦痛和不便就成了非常愚蠢的事情。如果基督教是拯救人的宗教,那麼必是因為和耶穌的神性有著根本的聯繫。因此說,耶穌顯然是神的獨生子,其神性就如太陽一樣明顯。
這樣看耶穌的本質的神性的時候,就不能不看祂離開天上榮耀的寶座,降世謙卑為人。也就是如保羅在晚年所說,“祂本有神的形象,卻不以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狀,成為人的樣式”(腓立比書第二章第六節第七節)。也就是神的獨生子耶穌以人出現在人類世界之中。這樣或許有人問為啥要在這裡出現。回答就用希伯來書第四章十四到十六節。
“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上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兒子耶穌,便當持定所承認的道。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祂也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祂沒有犯罪。
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神的兒子成為耶穌,成為大祭司,在人間歷經多年,期間經歷了患難和辛苦,不犯罪而把自己放到受人同樣的誘惑,能以感受人的軟弱的立場上,最後為了萬民的罪的贖價而上使十字架,復活,升天,現在坐在神的右邊,作為大基督為人的罪時刻代求。因此我們應當保守我們的信心。也因此我們要“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以得恩惠。一言以蔽之,神的兒子降世為人,人的拯救方能成立。如果沒有這個,人終究無法脫離成為絕望的俘虜的命運。正因為耶穌有著人性和神性的兩面,祂能成為人類的救主。羅馬書的第一章的第三節第四節相關的疑問有幾點,但其中的主要意義在於耶穌的人性神性的共存。然後這一點乃是祂作為救主所必需的。對只想要在頭腦里理解福音的人而言,這實在是絆腳石。但對於以全人全魂要得著救恩分受生命的困擾之魂而言,這實在是天來的福音。
耶穌是大衛後裔所出,因而使人,是歷史的人物,是過去的人。耶穌是神的兒子,因此是主,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昨日今日知道永遠不改變的。
耶穌是大衛的後裔,因此是作為猶太人的王而生的,是應許的彌賽亞,以色列的拯救者。耶穌是神的兒子,因此作為人類的頭而降下,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為永遠拯救人類并賜給永生的。
這樣,“從死裡復活,顯明是神的兒子”這第四節的斷定的意義何如。這裡可以從兩方面來看。第一,祂從最初就是神的兒子。“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到就是神”。如此,祂從太初──降生之前,復活之前──就是神的兒子。然而那時卻沒有顯明。當祂成為人又死了,之後復活了。這樣祂才初次顯明給人自己是神的兒子。看哪,祂的使徒也是在祂復活之後才真正接觸到祂是神的兒子這裡事實。以前也有過彼得說出“你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但這裡方才是最終的點睛之筆。這樣,他們把祂的復活作為祂神性的證據,“這耶穌,神已經叫祂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故此,以色列家當確實地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使徒行傳第二章三十二、三十六節)。實在是因復活而彰顯出祂是神的兒子了。雖然以前就是如此,現在由於這事實就顯明出來。
第二,我們在其他方面也能看出來。“以大能”的原文是εν δυναμαι,英語是 with power。有的翻譯成“明顯地”,這當然是意譯而不是充分的翻譯。接下去是“顯明”,原文是ορισθεντοs,有著種種意義,選取何者還在學者間爭議,取“設立”之意也是可以的。有時也有“因從死裡復活,以權能立為神的兒子”這樣的翻譯,文字上也十分充分。這樣看來,復活后的基督有了特殊的地位,和降世以前的祂相比有了特殊的狀態。
這在神學上是大問題,但聖經就是這樣教導的。也就是神的兒子一次降世為人,復活升天,不再是原來的神的兒子。降世以前的祂和升天以後的祂有著顯著的區別。其實神的獨生子的降世,使祂永遠成為了人。祂捨去作為神而成為人,永遠地捨去作為三位一體的神的其中一位。“不以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成為人的樣式”,正是說這事。因此祂三十餘年生活在世上,祂的本質是神,而現實是人,於是“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因此神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這就是的榮耀了。祂回到原來的地方,並非將人性全書脫去,回到原來的“道”。祂是作為人得榮耀,坐在神的右邊。也就是祂今日仍然沒有脫去人性,作為得榮耀的人,在最高的地位上。
在這個意義上,我們也可以和他相似。也就是被拯救的人所得到的榮耀乃是與現在的基督相似。祂是長兄,是嫡子,其他的人都是祂的弟妹。“因為祂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羅馬書第八章二十九節)就是說這事。其他綜合新約的各處,我們知道這個看法是正確的。祂已經成為復活之人中初熟的果子,首先得了榮耀,作為長兄坐在神的右邊,為我們祈求,因此我們相信“……神已經叫主復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哥林多前書第六章十四節),并且相信要得榮耀和祂相似,這裡乃與安心和希望相連。也就是“因從死裡復活,以權能立為神的兒子”。意義非常深遠。然而誰能否定這裡有汲取不盡的生命的源頭呢。
“按著聖善的靈說”,這裡古來許多的註解者都很睏擾。那麼聖善的靈是啥意思。原文是πνευμα αγιοσυνηs,英文是 spirit of holiness,也就是聖潔的靈。這又是指什麼呢,是比較朦朧的語句。因此就生發了幾種解釋,大體可以分成三類。
第一,從聖靈看。持這一觀點的有クリソストム、フリッチェ、べツァ、トルック、ゴーデー等。
第二,從神性看。有メランクトン、ベンゲル、ガアヴィ、オルスハウゼン等。
第三,從靈性看。也就是作為人的耶穌的靈性(而不是神性),因特別聖潔,故此成為聖善的靈。這麼主張的人是マイヤー。
無論採納上面三中的那一種,文字上都沒有問題。也就是說“聖善的靈”,可以使上面任一種的意義。這樣,到底要選那一種不過是語義上的問題。這是這句解釋上困難的理由了。大聖經學者該煩惱的問題,我們就避免去下最後的結論。以上的三中意義每個都可能接近原意(也有可能不是正解)。或許保羅兼有三義,用了一個廣泛的說法也未可知。無論哪種,乃是指著死的時候不一同死去的某屬靈的食物講的。因此保羅說,大衛的後裔耶穌,因復活顯明是神的兒子。從而第四節的主要意思無論這裡面的難句怎麼難解,都得以顯明明晰。
四節的最後是“也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原文的順序是“耶穌,基督,我們的主”。耶穌是作為人的名字,顯明祂的人性。基督就是彌賽亞,也就是受膏者的意思。大衛的後裔,以色列的主,以色列長年的希望和救贖之所在。這樣,基督的名稱,嚴密地講是只和猶太人相關的語言,和我們外邦人沒啥關係。而我們的主,就是萬民的主。擔當萬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復活登上神兒子的榮耀寶座,坐在神的右邊永遠活著,為我們祈求,賜給我們恩惠和平安,加我們生命和力量,時候滿足了就要再次降臨作人類的救主。以上的三個性質的綜合,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作為人也是猶太人的王,也是人類的主,也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耶穌”和“基督”是指著時間和空間所限定的歷史人物的祂,而“主”則是超越時空永遠沒有攔阻的存在的祂。“主”,可以說是更加廣大重要的詞語。以這詞語,祂和人類的關係就說出來的了。不然基督教稱為福音就不夠確實充分了。基督教就是彌賽亞教,這樣講事實上只是和猶太人相關的話語。
“主”在希臘語里是KYRIE。因此改稱KYRIE教,才能顯出是關於全人類的救恩的音信。總之,這裡的“主耶穌基督”,并非毫無底蘊任意發出的一言。乃是將祂的本性從三方面講出來的話,其內容的長闊高深不得不引起注意。然而,現在將這句話毫無意義地掛在嘴上的人很多,真是令人歎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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