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路 – The Trail of Blood
血路
追踪基督徒传承几多世纪,自基督的日子直到如今
基督和祂使徒并忠诚于此的人所教的教理的历史
第一讲
你当追想上古之日,思念历代之年。问你的父亲,他必指示你;问你的长者,他必告诉你。(申命记32:7)
我们今日所知的基督教,从基督开始,于公元25~30年在罗马帝国的版图内。这是一个史上有名的最大帝国。 这个帝国在当时涵盖了整一个已知的可住的世界。其皇帝为凯撒。
在当时罗马帝国的宗教是多神的异教,有的是物质的,有的是想像的。有许多虔诚的信奉者和敬拜者。这不仅仅是一个民族的宗教,这是帝国的国教,由帝国所建立,由法律体制化,由政府支持。(Mosheim, Vol. 1, Chap. 1.)
犹太人在当时已经没有一个独立的国家,散居在罗马帝国。他们却有自己的耶路撒冷的圣殿,犹太人也还在那里敬拜。然而如同异教徒一般,他们长久居于形式,失去了自己的力量。(Mosheim, Vol. 1, Chap. 2.) 基督的宗教并非这世界的宗教,那设立的使之拥有不属乎地的头和非尘世的力量。它不寻求体制化,没有国家和政府的支持。它不是为了使凯撒退位。耶稣说,“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Matt, 22:19-22; Mark 12:17; Luke 20:20) 作为一个属灵的宗教,它不是属地之政权的对抗者,反而教导信徒顺服世俗法律和政府。(Rom. 13:1-7; Titus 3:1; 1 Pet. 2:13-16)
我现在希望你们注意一些地标,这个基督宗教的耳标。如果你和我追踪它,经过这二十个世纪,特别是穿越一千二百年的午夜的黑暗,为殉道者的血的河海所染黑,然后我们需要区知道这些都标识着什么。他们会被多次严重的扭曲,但那里也会有不可磨灭的印记。但让我们仔细而有自省之心。我们会在与许多伪信和假冒。如果可能,这选举将会被背叛和欺骗。我们希望,如果可能,去追踪可信的历史,但更加要注意的是通过正确无误的神圣真理的话语和标记。
一些正确无误的标记
请注意,我们并不在这些世纪里追踪一群或几群有这特殊的标记和不一样的教理基础的人。
基督,我们的宗教的本源,将跟随祂的人,或者门徒,组建成了教会。随着这宗教的传播和门徒的加増,又组成了许多其他的教会。(Ray, Bapt, Succession, Revised Edition, 1st Chap.)
这一组织或者教会,按照圣经并根据使徒和初期教会的实行,只有两种教职,也就是监督和执事。这两种教职均由教会拣选并作为服事教会的人。 这些教会在他们的行政和训练上完全分离并相互独立,耶路撒冷并没有干涉安提阿的权利,安提阿也没有干涉以弗所的权利,以弗所也没有干涉哥林多的权利,以此类推。他们的行政是会众而民主的。一个属于人,出于人并为了人的行政。
有且只有两条命令被给予教会,永续且作记念。一个是浸礼,一个是主的晚餐。
只有得救的人才能被接纳为教会的成员(Acts 2:47)。这些被拯救的人是因着恩典,并没有藉着任何律法的功效(Eph, 2:5,8,9)。仅有这些被拯救的人,可以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行浸礼(Matt. 28:19)。只有这样被接纳并接受浸礼的人,才可参与主的晚餐,并且这一晚餐仅仅在教会内被记念,并且仅在教会的范围之内。
仅有启示的圣经,事实上是新约的圣经,可以被作为信仰和生命的法则和导引,不仅为教会整体而有,也为其每一个成员而有。
基督耶稣,这一组织的成立者并全体成员的拯救者,当成为他们唯一的祭司和君王,唯一的主和立法者,众教会唯一的头。这些教会仅在遵行他们主的旨意并完全律法之时有行政之权,不可有立法之权,修改或废弃旧有法律或者另立新法。 基督的宗教是个人的,独立的,出于纯粹的资源或通过归信而来。没有武力和行政上面的强迫。每个个人都需要做出自己的决定。且不是由居间代理或者在胁迫之下做出认同、拒绝或生存。
特别注意!基督和祂的使徒都没有给祂的跟随者们教派的名称如“公教会”、“路德会”、“长老会”、“圣公会”等等。除了耶稣称呼那给人行浸礼的约翰为“施洗约翰”(Matt. 11:11 and 10 or 12 other times.) 基督称他的跟随者为门徒。在每个地方的门徒的组织,称为教会。如果有指多个教会的情况,应当称众教会。单数的教会一词不应用于指代多个这样的组织。也不能用于指代他们全部。
我斗胆给你其他一个特殊的标记。我们称之为教会和国家完全的分离。这属灵的宗教和属世的权力之间没有联合和混合。“宗教自由”是为每一个人而存在的。
现在,在行进历史本身之先,让我们先注意下面的图表。
图表
我相信,如果你会仔细研究这张图表,你会更好的理解历史,这会极大的帮助你记忆和保持你所听所见的。 记住这个图表用于覆盖这两千年的宗教历史。 注意,在图表的顶部和底部都有些标记,从100,200到2000。
他们表示着二十世纪的时间。竖线分隔了不同的世纪。 注意在这图表上,靠近底部,有别的直线,从左到右。 这是不是完全可见,会被暗部遮住,所谓的黑暗的时代。下方也有国名,为这一世有史的国家。
在国家的上方,有一些别称,为其敌人所给。最早的是“基督徒”,在使徒行传11章26节,发生在公元43年左右。异教徒和犹太人都用这么个名字来嘲弄我们。此外还有孟他努派(Montanists), 诺洼天派(Novationists),多纳徒派(Donatists),保罗派(Paulicians), 卡特里派(Catharism, 又称阿尔比派,Albigenses), 瓦勒度派(Waldenses)等等。当然,也有再洗礼派(Ana-Baptists)。这些将在讲演中多次提及。
再回过头看这些红圈,几乎遍布了整个图表,他们表示教会。个体的教会在亚细亚,亚非里加,欧罗巴,在山谷之间。红色表明了他们殉道者的血。基督,他们的创立者,死在十字架上。使徒除了约翰和犹大都殉教而死。犹大是卖主而自杀的。使徒约翰照历史曾经被用大锅的油煮。
你会注意到有的圈有黑色的实线。这也是表示教会。但是是有问题的教会。在生命上或者教理上有问题的教会。在彼得保罗和约翰死之前就已经有很多了。 现在已经有了如此基本的介绍和必要和丰富的前言,我可以转回到通常的历史之中。
第一时期 公元30~500年
- 在奇特而又神奇的冲击和领导力的雄辩有力的野地之人施洗约翰的影响下,在充满爱的触摸和神迹,基督自身之工作能力的影响下,在十二使徒惊人的传道和他们后继者的果效下,基督宗教大有能力地传播了这前五百年的时期。然而,这也留下了惊人的血迹。犹太教和异教苦毒地拦阻了每一次的前行。施洗约翰是第一个放弃自己生命的领导者。他被斩首。很快在他之后救主,基督宗教的创立者,到来了。祂死在十字架上,这残酷的十字架的痛苦之死。
- 跟随他们的救主,在快速的成功中也倒下了很多其他殉道的英雄。司提反被石头打死,马太在俄塞俄比亚被杀,马可在被拖在街上致死,路加被吊死,彼得和西面被钉十字架,安德烈被绑在十字架上,雅各被斩首,腓力被钉十字架被石头打,巴多罗买被火烧死,多马被枪刺死,雅各被从殿上推下摔死,犹大被箭射死,马提亚被石头打死,保罗被斩首。
- 以上殉道的事件大约用去了一百年,而犹太教和异教的迫害则继续了接下来的两个世纪。但基督宗教仍然被大有能力地传播。它进入了整个罗马帝国,欧罗巴,亚细亚,阿非利加,英格兰,威尔士,以及别的文明所在之所。教会极大增加,门徒也持续加増。然而一些教会持续进入错谬。
- 第一个错误的转变新约的教导的事情乃是拥抱了政治和教理。在前两个世纪,独立的教会快速增长,一些早期的教会,如耶路撒冷,安提阿,以弗所,哥林多,等等,变得非常庞大;以耶路撒冷为例,至少人数需要以千计(参照使徒行传),可能达到了两万五到五万人,或者更多。一个较近的使徒行传和书信的学生将会发现保罗在他的日子料理这些教会使之正直实在是一件大能的工作。我们可以看彼得和保罗对将来的先见(II Pet. 2:12; Acts 20:29-31. See also Rev., second and third chapters)。这些大的教会需要很多的传道者和长老(使徒行传20:17)。一些主教和牧师开始意淫一些新约没有给他们的权力。他们开始宣称自己对其他更小的教会的权力。他们以及他们的很多的长老,开始在神的产业之上自立主人(参约翰三书9)。这是一个错谬的开端,现在已经滋长成许多其他严重的有害的错误。这是宣教中不一样的命令的开端,最后演变成为大公教会之类的常习。从这里开始,起初的民主传统和初期教会的行政被彻底改变了。这一个不正常发源于最小的地方,甚至在公元2世纪结束之前。这可能是第一次对新约教会秩序的严重违背。
- 另一个充满活力的改变,在历史上来看,在公元2世纪结束前就有了开端的是在于救恩自体的大教理。犹太人和异教徒,经历了非常多的年代训练而成了其对仪式的重视。他们将预表的作为不是预表的,将影儿看做真实的意义,将仪文看做真实救恩的手段。很明显就可以得出他们会将浸礼看做什么了。他们陈述,圣经中有很多很多地方谈到了浸礼。大部分着重在于条规和人的义务。很明显人需要为救恩做什么,于是在这一时期,“施浸而重生”在一些教会成为固定的事项。(Shackelford, page 57; Camp p. 47; Benedict, p. 286; Mosheim, vol. 1, p. 134; Christian, p. 28.)
- 下一个潜入的严重的错误,部分历史学家认为是在同一世纪开始的,可能算是所谓“施浸而重生”这一理念的无法避免的结果,将浸礼的主题做了改变。既然浸礼已经被错误的教会宣称是救恩的手段,那么早点受浸就更好。于是“婴儿浸礼”就出现了。在这之前,还只是信徒才能接受的浸礼,还算是合乎浸礼的主题。这里还没有指点到点水礼和倾水礼,因为尚未出现。在几个是世纪里,婴儿和其他人一样,需要采取浸入水中的礼法。希腊公教会,大公教会的一个大分支,直到现在都没有改变浸礼这一方式。他们实行婴儿浸礼,但决不使用非浸礼的方式。(Note–Some of the church historians put the beginning of infant baptism within this century, but I shall quote a short paragraph from Robinson’s Ecclesiastical Researches.) “During the first three centuries, congregations all over the East subsisted in separate independent bodies, unsupported by government and consequently without any secular power over one another. All this time they were baptized churches, and though all the fathers of the first four ages, down to Jerome (A.D. 370), were of Greece, Syria and Africa, and though they give great numbers of histories of the baptism of adults, yet there is not one of the baptism of a child till the year 370.” (Compendium of Baptist History, Shackelford, p. 43; Vedder, p. 50; Christian, p, 31; Orchard, p. 50, etc.)
- 要记住这一改变并不是一天之内,甚至也不是一年内完成的,他们出现的非常缓慢并且不是出现在全部教会里。一些教会激进地反对他们。到公元251年,忠诚的教会宣布这些有着接受错误并实践的教会不与之共融。这导致了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正式的教会分裂。
- 因此在前三个世纪,基督和祂使徒的教训的三个显著改变开始了。并有一个重大事件发生。这里总结并重复。(1)主教和教会行政方面对新约的改变。这一改变非常快速,显著并且完全,具有伤害性。(2)第二个是重生的教导化为了“施浸而重生”。(3)第三个变化是从信徒受浸到婴儿受浸。这一个变化在一两个世纪内并不常见主流,甚至也不频繁。
- “施浸而重生”和“婴儿浸礼”。这两大错误,根据有据的历史考证,导致了更多基督徒的流血,随着世纪的变迁,也超越了其他错误导致的总和,或者全部的战争,如果不包括迫害,不算上世界大战。超过五百万的基督徒为此殉道,主要原因就是在约十二三个世纪的黑暗时代里拒绝这两大错误。
- 在主流的大量教会当中,很清楚地由历史显明了这三个显著的事实,,在这最初的三个世纪。(1)各教会的分离和独立。(2)主教和牧师的角色轻微。(3)浸礼只在信徒之间施行。I quote now from Mosheim–the greatest of all Lutheran church historians. Vol., 1, pages 71 and 72: “But whoever supposes that the bishops of this golden age of the church correspond with the bishops of the following centuries must blend and confound characters that are very different, for in this century and the next, a bishop had charge of a single church, which might ordinarily be contained in a private house; nor was he its Lord, but was in reality its minister or servant. . . All the churches in those primitive times were independent bodies, or none of them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of any other. For though the churches which were founded by the Apostles themselves frequently had the honor shown them to be consulted in doubtful cases, yet they had no judicial authority, no control, no power of giving laws. On the contrary, it is as clear as the noonday that all Christian churches had equal rights, and were in all respects on a footing of equality.”
- 直到这一时期,无论迫害何如,基督教有了令人惊叹的增长。它已经涵盖了,并且超越了整个罗马帝国。几乎整一个可以居住的范围内的世界都已经听到了福音。并且,按照一些教会史学家的说法,许多使徒建立的教会也还健在,仍然忠于使徒的缴存。然而,如已经表明的,很多被表明的错误和有害的错误已经潜入很多教会并且获得了稳定的地位。有的已经变得非常离谱。
- 迫害也变得随之严重。接近四世纪的开端,第一份明确的迫害命令出现了。令人惊讶的基督教扩散已经给异教的罗马帝国的领导者敲响了警钟。因此皇帝Galerius发布了一份直接的敕令要求更加残酷的迫害。这发生在公元303年2月24日。在这之前,来自异教的迫害似乎没有明确的法律来达成这一效果。
- 但是这一敕令并没有达到阻止基督教增长的目的。同样是皇帝Galerius,在八年后的公元311年发布了另一条敕令,撤消了前一个迫害命令并给予了相当的宽容许可,使耶稣基督的宗教得以留存。这可能是第一个有利的法律。
- 从公元313年开始,基督教对异教取得了大能的胜利。罗马帝国有利一个新的皇帝。他清楚地认识了这一宗教神秘的力量,在迫害中持续增长。这正是康士坦丁,历史学家说他有一个异象,见到红十字的旗帜,并听到话说,以此就得胜。他理解为他必须要成为一个基督徒。通过放弃异教,他将基督教的属灵力量附加到属世的罗马帝国之上,这一来世界也就便于征服了。因此,基督教成为了世界的宗教,罗马帝国也成为了世界的帝国。
- 在康士坦丁皇帝的领导下,休战、交际和求婚开始了。罗马帝国通过其皇帝向基督教寻求婚姻。给我你的属灵权威,我就给你我的属地权力。
- 为了有效地提出这个不圣的同盟并把生米烧成熟饭,一个议会召开了。公元313年,一个基督教会的或他们的代表被召集开会,很多到场了但不是全部。这个同盟成为了既成事实。一个阶级制度被建立,这之中,基督作为众教会的头退位了,而皇帝康士坦丁作为这个新教会的头登基了,虽然只是属世的。
- 这个阶级制度很明确的成为了一个发展的开端,其最后的结果就是我们今日所见的天主教,即大公教会。这在前文已经提出,这一制度的前兆,主教和牧师构成的教会政治已经在二三世纪交替之际开始成型。
- 我们需要明确的记住,当康士坦丁召集会议的时候,有许多接受浸礼的基督徒和教会,拒绝了这一召集。他们不想要与政府联姻,不想要一个中央集权的宗教政权,不希望看到任何形式的独立教会之外的上级宗教政治。这些基督徒和教会那时和现在都没有进入大公宗派的阶级制度。
- 当这个阶级制度被建立的时候,康士坦丁虽然作为其元首,但他还并不是一个基督徒。然而他同意成为一名基督徒。然而这些跟着他进组织化大坑的错误奇葩的教会已经接受了“施浸而重生”这一说法。于是康士坦丁脑子里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假如我因受浸而解决了我的罪,那么我还没有犯的罪要怎么办呢”。这一问题在接下来的世代中一直困扰着整个世界。浸礼能够洗去还没有犯的罪吗,或者说,浸礼前的罪有浸礼之法解决,那么浸礼之后的罪又有何法可以解决呢。
- 鉴于他无法满足这里冒出来的新问题,康士坦丁最后决定继续与基督教联合,但延期受浸,直到死前,希望这样可以一次性借着受浸解决罪的问题。这就是他为何跟从了基督教但直到老年才受浸。
- 康士坦丁对整个罗马帝国的舍弃,即他抛弃了旧有异教而转向基督教,这招致了罗马元老院的极大的不满。这群人拒绝或者至少是反对他的路线。他们的反对最终导致了帝国的首都从罗马迁移到了拜占庭,一个重建的古城,并以康士坦丁的名字重命名为康士坦丁堡。因此罗马帝国有了两个首都,罗马和拜占庭。这两个城市在几个世纪里成为两个分裂的公教会,罗马公教会和希腊公教会的统治中心。
- 既然教会的阶级组织和政教联合已经构成,由犹太人和异教徒组成的对基督徒的迫害就停止了。现在那些被称为基督徒的开始迫害基督徒了。康士坦丁希望所有基督徒都跟着他的路线进入国教的里面,那么很多因为良心而反对这种背离新约教导的事情的基督徒开始遭到国教的迫害。从这里开始的岁月世纪里,更艰难更为苦痛的迫害,出现在了忠于基督和使徒教训的基督徒的身上。
- 记住我们正在记述公元300年到500年的事件。这一时期,阶级组织在康士坦丁的领导下迅速成长为今天所见的天主教会。这一新构成的教会和世俗联合,不再仅仅执行新约的律法,而开始了另立新法,开始修改废弃旧法,开始建立全新的新约里压根没有的法律了。
- 他们干的第一件立法的事情,并且就后果来说最颠覆性的是婴儿浸礼的体制化的立法。按照这个立法,婴儿浸礼变为了义务。这件事情成于公元416年。在这之前的一个世纪,婴儿洗礼也已经逐渐进行。从此开始,随着这个新法的成立,两个新约的律法被废弃了——信而受浸(Believers Baptism),以及个人自愿的浸礼(Voluntary personal obedience in Baptism)。
- 作为这个新法的必然结果,出错的教会迅速充斥了不信的成员。事实上,实现这一结果并没有用上多少年,教会里的大部分的成员就变成了不信的人。然后,这伟大的属灵的神的国度的属灵事务就掌握在那群没有重生的世俗政权手里了。既然这样,会有什么后果呢。
- 忠诚的基督徒和教会当然拒绝这一个新的律法。“信而受浸”,这是新约的浸礼,是唯一当守的。他们不仅不给他们的婴儿施浸,也不接纳那些从组织化教会而来只接受过婴儿浸礼的人。如果那些新组织教会的人要进入这些教会,他们需要经历基督并重新受浸。
- 这些忠诚的教会所走的道路当然很快就招来了国教分子的热烈不悦,他们中很多都不是真正的基督徒。基督徒这一名词,现在被拒绝用在了这些拒绝接受错误的忠诚的教会上。他们被夺去这一名字,代之以很多其他的名字。孟他努派(Montanists),特土良派(Tertullianists),诺洼天派(Novatianists),彼得派(Paterines)等等。有接受过婴儿浸礼的人实行再洗礼的,就被成为再洗礼派(Anabaptists)。
- 公元426年,婴儿浸礼立法之后仅十年,我们熟知的黑暗时代就开始了。超过十个世纪的时间里,忠诚的基督徒的踪迹被用他们自己的血冲去。注意图表中有许多因迫害而产生的名字。有时这些名字因领袖而起,有的是因为别的原因,并且同一伙人在不同的时间里会有不同的名字。
- 在黑暗时代的早期,真正的教皇制度开始了。这发生在列奥二世(Leo II)的时候,在公元440到461年。然而这称呼并非首次出现。这个称呼,接近天主教会本身,都是一个极大的发展过程。这个名头最早出现并用于罗马主教,公元296~304年。第一次采用是被西里修这货,在公元384到398年。正式采用是由列奥二世,公元440-461年。在公元707年被宣布普世化。几个世纪之后,被额我略七世宣布为教会独占权。
- 总结这前五个世纪中比较重要的事件。(1)教会新政,从民主到牧师治会。(2)从蒙恩得救到受浸得救。(3)从信而受浸到婴儿浸礼。(4)建立了阶级,政教联姻。(5)帝国迁都康士坦丁堡。(6)婴儿浸礼被立法义务化。(7)基督徒开始迫害基督徒。(8)从426年开始黑暗时代。(9)剑和火替代了福音成为了“神的救恩的力量”。(10)宗教自由的类似物全部死光了并且被埋了好多世纪。(11)忠于新约的教会,不论被如何称呼,都被新的天主教世俗势力最大限度的猎杀。剩下的就四散在地上,在旷野、山岭、山洞、地穴,飘流无定。
Translated on 2015 July 12 23:22 First Part Draft, Sinri Edogawa. Originally, The Trail Of Blood, Dr. J. M. Carroll
第二讲 公元600~1300年
- 我们在五世纪的终焉结束了第一讲。然而还有很多事情,他们的根源可以回溯到这些早期的世纪,并没有被我们提及。我们现在要进入一个可怕的时期,在世界历史上称为黑暗的时代。黑暗、血腥、可怕在这里到了极点。体制化的罗马天主教会的迫害也变得强硬,残暴和长期化。针对逃亡的基督徒的定向扑灭战争扩展到了许多地方。由此,几乎在全地上留下了血路。特别是在全英格兰,威尔士,亚非里加,亚美尼亚,保加利亚。并且在其他地方,都能找到基督徒努力去保留并诚心实践新约的教导。
- 我们现在要注意一些冠以大公的会议,或者说是全帝国境内的。显然这些会议都自称是基于或者效仿使徒或耶路撒冷的其他人所举行的(使徒行传15:1),但也没有比的能比这些更加不像的。我们在这里只看八个会议,全部都是由不同的皇帝召集的,没有一个是教皇召集的,并都是在东方教会或希腊教会之间进行的。然而也有一些代表从西方教会活着罗马教会来。
- 第一个是在公元325年,召集人是康士坦丁大帝,地点在尼西亚,318名主教与会。第二次是在公元381年,康士坦丁堡,由迪奥多西大帝召集,150名主教与会。在早年,主教只是简单代表了独立教会的牧师。第三次是在公元431年,以弗所,由迪奥多西二世和瓦伦丁三世召集,250名主教与会。第四次在公元451年,迦克墩,由皇帝马里安召集,大约五百到六百的主教和大主教(也就是都市的牧师活着第一教会的牧师)。这次会议上对玛丽亚的崇拜的教条被普及。这表示基督的母亲马利亚也当敬拜,这新教条受到广大的反对,但最后胜出成为了天主教的恒久教理。第五次在公元553年,康士坦丁堡,由查士丁尼一世召集,165名主教与会,这次似乎是为了批判某些著作。第六次是在公元680年,康士坦丁堡,由康士坦丁四世召集以谴责异端,教皇何诺利乌一世被废除并破门。当时教皇无误论并没有被提出。第七次是在公元787年,尼西亚,由伊琳娜女皇召集。这次会议成为了圣像崇拜和圣徒崇拜的明确起点,这里你可以看待这些人比起像基督徒,更像异教徒。最后一次,也被称为东方会议,在公元869年召开于康士坦丁堡,由巴斯利乌斯马雷多召集。这次天主教会遇到了大麻烦,东边和西边,希腊和罗马,康斯坦丁堡主教庞提乌斯和罗马主教尼古拉一世。他们闹腾的太过火以致于他们互相破门。于是,天主教会彻底没有了元首。这次会议就是为了尝试解决这一个困难。天主教会的这一分裂至今也没有很好的修复。从那时起,为了挽救这一违背的行动都失败了。罗马教皇的势力从此成为了优位,不再是皇帝而是罗马教皇召集大公会议,之后的讲义里大公会议也将被指为这一类。
- 还有一个我们未曾提及的新教理,叫做婴儿圣餐。婴儿不仅被施浸,还被接纳进教会,并能被参与主的晚餐。怎么去处理确实是个问题,但最后用将面包用葡萄酒弄湿的方法解决了。这样弄了好多年。之后有一个新教理出来,说这是另一个救赎的方法。后面还会讲到一些别的。
- 在五世纪,451年在迦克墩的第四次大公会议,一个全新的角力被加进来,这就是圣母崇拜。似乎人与神之间需要一个新的中保,即使是神的儿子基督真神真人也不够。祷告可以向马利亚进行,然后她去向基督代诉。
- 另外两个新的教理在八世纪被追加到天主教的信仰,787年的尼西亚,第二次尼西亚大公会议。这里提出了圣像崇拜,直接违背了神的命令。“你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出埃及记20:3-5)。还有一个是圣徒崇拜,来自异教的传统。这一件事也没有圣经的支持,唯一的例子也是没啥好处,财主向亚伯拉罕祷告了但并没有什么用(路加福音16:24-31)。这也只是教会历史上对新约的革命性变化的一部分。
- 在这一时期被迫害的人有很多不同的名字。Donatists,Paterines,Cathari,Paulicians,Ana Baptists,晚一些有Petro-Brussians,Arnoldists,Henricians,Albigenses,Waldenses。有时候一些突出有时候另一些,出名的原因就是收到的迫害如何的残酷。
- 不过我们也要注意到并不是全部的被迫害的人都是忠于新约的教导的。大部分是,有一些则是比较周边的情形,也无可厚非。要知道在那遥远的过去,圣经稀少,且抄本并不全,也没有印刷设备。很少有家庭,甚至也少有教会能拿到整本圣经,在第四世纪尾声正典形成之前,很少有圣经抄本包含了全部的经卷。目前所知的一千古抄本中,大约只有30件包含了全部的经卷。
- 此外,在黑暗时代里,迫害中对被迫害的教派所有的抄本的破坏也不遗余力。因此大部分地方的人只有很小一部分的圣经。
- 然后为了阻止异见的传播,任何对天主教会的传播有违背之处的著作都被消灭。任何坚持的拥有者和传播者都被杀掉。不从属于天主教会的人都被当成异教徒和异端杀掉。这些天主教徒变得更加接近异教徒和犹太分子,而不是基督徒,并且更加接近世俗势力,不像是宗教势力。他们搞一大堆新的律法,而不是遵守旧有的。
- 接下去是一些教义的变更。基本都是给出定着的时间顺序,有的事实上也无从考证其起源,和天主教系统一样,循序改变,特别是在早年,很容易受到不变的改易,加减易费。天主教至此已经不是一个真正的新约教会,就算他曾经是。她不再纯粹遵行神的已有的命令,而自己改法立法。
- 有一个新的说法就是“教会之外没有救法”,在这个时期提出。教会指的是罗马天主教会。
- 另一个是教理是赎罪券和其销售。完全是脱离新约的胡扯。为了使这意淫能够有效,他们还要教训人以另一个全新的东西。他们提出有一个巨大的信用账户在天上,并且地上也能存取。这个账户里是一些好行为,作为得救的办法。在这个里面,基督的好行为是大头,并且他没有罪,自己用不到。除此之外是使徒之类的好人,自己用的还有多。然后教会可以将这些多头分给别人,当然要用赎罪券,有效返回覆盖死人活人自己别人。各种罪的定价也不一样。
- 此外还有冒出来的炼狱一说。人死了,只要没有大罪,先不去天堂而去炼狱洗一洗,烧干净了再去。圣徒也得去烧,不过那个什么信用账户里足够就能不烧。一般信渣只能通过活人给他们祷告和买赎罪券来逃命。简直是丧心病狂。
- 这里花点时间列举下罗马天主教和希腊天主教的区别。(1)在民族上,希腊方面主要是斯拉夫人,包括希腊、俄罗斯,保加利亚,塞尔维亚等等,使用希腊语。而罗马方面主要是拉丁人,包括意大利,法兰西,西班牙,中南美,墨西哥等等。(2)希腊方面拒绝使用点水礼和洒水礼。罗马方面使用点水礼,认为自己有权利改变浸礼方式。(3)希腊方面持续实践婴儿圣餐,罗马方面曾经干过但已经废止。(4)希腊方面在圣餐上同时给人饼和酒,罗马方面只给信渣饼,酒是给神父喝的。(5)希腊方面神父可以结婚,但罗马方面禁止。(6)希腊方面拒绝教皇无误论,而罗马方面坚持这一点。以上就是两边主要的分歧。
- 现在只讲到第九世纪。我们现在开始第十世纪。看这一图表。从这里,罗马和希腊开始分道扬镳。从这里开始,会有更多的新法,更残酷的迫害。(Schaff, Herzogg, En., Vol. 11, page 901.)
- 再次提醒大家,那些被迫害的人,如果五千万人死于这黑暗时代的1200年的迫害,如历史正面的教导,那么他们死亡的速度比平均的每一百年年四百万还要快。这几乎已经超越了人类的概念。正如前面提到过的,暴虐的手在Paulicians,Arnoldists,Henricians,Petro Brussians,Albigenses,Waldenses和Ana-Baptists身上。各派也有差别,我们暂且先很快过去。
- 接下来有一段相当长的时间,期间有很多大公会议,当然并非连续。这些年里的大公会议并非真正的大公,也不是涵盖了整一个帝国。这些会议大部分在立法废法,直接背弃了新约。这是一个与政治联姻的教会的举动,比起基督教化,更是异教化了。
- 任何人或教会离弃新约这一已经完备于基督徒生活的律例,他就像进入了无止境的大洋。任何一个错误的律法,所有加上去的都是错误的律法,必然很快招致另一个律法,这也不会有终结。这就是为何基督并没有给众教会立法权。启示录也提出,添加或者减少圣经的话所要遭受的刑罚。
- 这本书很有限不能说过多的这些会议和立法活动,但还是有必要说一些。
- 第一次由教皇召集的罗马教廷会议,是1123年卡力克斯图斯二世召开的,大约300名主教与会。此处会议决议罗马教会的神父不得结婚,这被称为神父的独身誓约。我们当然不理这些会议的劳什子。
- 几年后的1139年,教皇英诺森二世,召开了会议谴责两个虔诚的基督徒团体,Petro-Brussians和Arnoldists。
- 亚历山大三世在1179年召开会议谴责Waldenses和Albigenses的“错误和不信”。
- 36年之后,教皇英诺森三世在1215年召开了会议。这次规模最接近之前的大会议,按照历史记载,有“412名主教,800名修道院长及以上人物,拜占庭宫廷的大使,大量王子和贵族”。从这个出席记录来看你就知道这不是单纯搞些属灵事务了。在那个时候新定下来的教理是关于化体说,也就是圣餐的饼和酒会在神父祈祷后变成真实的耶稣的身体血肉。这条在后日宗教改革时期可是搅乱了众多改革领袖。还有一个是听告解,将罪过告解到神父的耳朵里。这新的教理似乎也是这里起源的。然后是臭名昭著的“异端裁判所”和其余类似物。似乎整个世界都是邪恶,只有一小群上帝直接引导的人。鉴于其过于残暴,没有别的历史可以胜过它。这里不想去描述,总之有专业的书籍。然后,还有一个决定,是要根绝异端。历史为此开始了大量黑暗的篇章。
- 在公元1229年,上次立法会议之后的14年,又开了一次。这回不是所谓的大公会议,在图鲁斯召开。在这次会议上神的话语,圣经,也要被禁止,除了天主教神父和更高位的神职人员,人不得有圣经。这一条直接违背了圣经约翰福音五章三十九节中所说的,“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
- 此外,在里昂,1245年由英诺森四世召开了另一次会议,主要为了废掉德国的腓特烈一世皇帝,并处以破门。至此,与国权在313年联婚的淫妇教会,终于上升到了家主的位置,开始干预世俗政治了,并且随意废立国王王后。
- 在1274年,还有一次会议召开,想要重新联合罗马和希腊两个教会,最后没有达成目的。
Translated on 2015 July 18 19:58 Second Part Draft, Sinri Edogawa. Originally, The Trail Of Blood, Dr. J. M. Carroll
第三讲 公元1400~1600年
- 这三个世纪,15、16和17世纪,是世界历史中最为动荡的时期,在基督教历史中也是如此。在大公教会内部也几乎出现了一场持续的变革,无论是罗马还是希腊,都在寻求一个革命性的改变。良心从长期的冬眠中的清醒、以及对真实的改革的期望,事实上在十三世纪或更早就已经开始了。历史很明显地指出了这一点。
- 让我们稍微回溯一些时间。大公教会以其背离新约的教训、许多奇怪和残忍的法律,极低的道德水平,其手其衣尽沾殉道者的血腥,使得其大量信奉者嫌恶之,他们在自己的体系、律法、教理和实践。其中一些最勇敢最好最属灵的教职人员以及其他的一些领导者,一个个真实地寻求改革其中许多令人不快的律法和教理,至少能使其更加接近新约的教导。我们可以给出一些明显的例子。不仅要关注这改革的火开始燃烧的时候有多么久远,也要关注其中的一些领导者。这些领导者几乎都是,或者曾经是大公教会的教职人员。这是大量邪恶中的一点良善。然而那时并没有一个非常纯正的教理,然而我们还是要记得那些改革者所劳碌的。
- 然而我们也要注意,在大的宗教改革时期到来之前几个世纪,有许多的角色在那里反抗大公教会的可怕的极端,并且去诚实地保留对圣经的忠诚,他们沾满血迹的踪迹都留在那里。我们现在要来学习一个最为关切的时期——改革。
- 从1320年到1384年,在英格兰有一个引起了世界瞩目的人,约翰威克里夫。他是第一个勇敢尝试在大公教会内部实行真正意义上的改革的人。在历史上他被多次引用为“改革的晨星”。他的一生诚实而高效。要描述他的历史,确乎需要许多卷的篇幅。他被大公教会的上层极大地惧怕,他的生命被持续追索。他最终死于脑部麻痹。但几年后,鉴于大公教会对其的极度嫌恶,他的骨头被挖出来焚烧,骨灰撒在水面。
- 接续威克里夫的是约翰胡斯,1373-1415,波西米亚的逸才。他的灵魂已经感受到了英格兰的晨星的光辉。他勇敢而缤纷的一生很可惜是痛苦而悲伤地短暂。他没能在希冀改革的大公教会民众间获取反向的和音,而是引起了他们的恐慌,最终被他们火刑所杀,成为他自己人民的殉道者,虽然他是为他们寻求好处。他爱他的主,爱他的人民。然而,他只是数百万如此而死之人中的一位。
- 波西米亚的约翰胡斯之后,有意大利的萨佛纳罗拉,1452-1498。胡斯在1415年被烧死,萨佛纳罗拉在此后37年出生。他和胡斯一样,虽然是虔诚的大公教会信徒,但他发现他自己的意大利人民的领导者就和波西米亚的那些一样,反对任何的改革。但他用他大能的雄辩成功地使一些人的良心觉醒并保证了相当数量的追随者。但是真正意义的改革意味着彻底废弃这组织的高层。所以萨佛纳罗拉和胡斯一样非死不可。他同样被处以火刑。那个伟大的时代里所有雄辩的人,萨佛纳罗拉可能是站在别人的肩头的。但他坚持反对有权势的组织和他们的存在,这使得他们反对改革,所以萨佛纳罗拉必须死掉。
- 当然,在列举这一时期的改革者的名字时,必要地不包含很多的名字。只有那些在历史中频繁的被引用的会在这里提及。在意大利的黄金雄辩家之后,有瑞士的慈运理,生在萨佛纳罗拉死前,1484-1531。这改革的灵现在已经开始遍及全地。这火如今喷发地更加快速,扩展得更加激进,变得极难控制。慈运理点起的火不再只是部分地在下一场之前消陨,而是比后续的一切都更加严肃,这火在德国开始了爆发。慈运理死于战斗。
- 马丁路德,在全十五世纪到十六世纪中最受关注的改革者,1483-1546,按照生卒来基本上是和慈运理同时代的,比慈运理早生一年晚死十五年。大概比起历史所陈述的还要再多一些地,他的伟大先驱们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使得他的艰难工作变得容易。更进一步地,他从他们的艰苦经历中、从他后期的经历中学习,认识到了在大公教会内部要实现真正的改革是一件不可能是事情。还需要更大程度的改革,一件之后需要另一件,如此递进。
- 所以马丁路德在很多与大公教会的领导者进行的许多艰苦的战斗之后,在墨兰顿和其他杰出的德国人的帮助下,在1530年左右成为了一个全新的基督教组织的成立者,如今我们称之为路德会,这很快变成了德国的国家教会。这是第一个新组织,不仅直接地脱离了罗马,并且也断绝了大公教会母会(自称)的后援,并一直延续到现在。
- 现在稍微忽略一下在路德会之后冒出来的英格兰教会,而关注一下大陆上的改革。从1509年到1564年,有另一个伟大的改革者或者,这是约翰加尔文,一个法国人,不过当时活在瑞士。他确实是一个有能力的人,和马丁路德同时代30年,在慈运理死时22岁。加尔文被认为是长老会的创始人。有些历史学家则认为应该归功于慈运理,不过大部分赞同是加尔文。毫无疑问地,慈运理的工作、以及路德的工作,已经使得加尔文的工作变得容易。所以在1541年,仅仅在路德会创建的第11年,长老会出现了。这也和路德会一样,由改革的大公教会神职人员或行政人员领导。这六位伟大的领导者,威克里夫,胡斯,萨佛纳罗拉,慈运理,路德,加尔文,为改革所发起的战斗已经大肆撼动了大公教会。
- 在1560年,加尔文在瑞士日内瓦的第一个组织的19年后,约翰诺克斯,加尔文的门徒,建立了在苏格兰的第一个长老会,在32年之后的1592年,长老会成为了苏格兰的国家教会。
- 在这所有的艰难的改革斗争中,有许多持续和有价值的工作在帮助这些改革者,来自许多的再洗礼派的人,或者有着一些的别的名称。期待着从他们自身的重压中获得一些安慰,他们从他们隐藏之处出来和改革者一同抗争,但他们却遭遇了可怕的失落。他们现在多了两个迫害他们的敌人,一个是路德会,一个是长老会。他们从他们的母会大公教会中带出来许多罪恶,其中就有国家教会这一个大坑。他们都是制度上的教会。他们都在迫害事业上很快变得和他们的大公教会母会上平分秋色。 这些长期遭罪的再洗礼派的命运是多么的悲伤可怕。这个世界再也没有可以藏身的地方,四个迫害者正在火热地追踪,确实这是“血路”。
- 在这同一时期,在长老会再早几年,有其他一个宗派兴起,不在大陆而是在英格兰。然而这并不是由于多少的改革,尽管这已经变得容易,而是一个真正的从大公教会的阶级中分裂。更多地是像869年的分裂,当东方大公教会从西方分裂成为史上的罗马和希腊大公教会。这新的分裂也是这样出现。英王亨利八氏和西班牙的凯瑟琳婚后总之又和安妮博林好上了。然后他想去和凯瑟琳离婚然后去和安妮结婚。想要达成离婚并不容易,只有教皇可以允准。但是教皇因为特殊的原因拒绝批准。亨利很苦恼,作为王,他觉得他应该要能随心所欲。他的首相,当时是托马斯克伦威尔,那这事情开他玩笑。你为啥要在这事上服从教皇呢。亨利听从了他的建议,抛弃了教皇的权威,开始自立为英格兰教会之元首。这在1534年或1535年达成。在那时并没有在教义上的变更,仅仅是拒绝了教皇的权威。亨利从未成为抗议宗信徒,到死都是大公教会的信仰者(译者:对,就这货姑且也是信仰者)。
- 但是这一分裂最终还是引起了一些客观的改变,或者说改革。当改革在大公教会内部或者在教皇权威下是不可能的,这是路德和其他人所证明的。这在分裂之后变为了可能。克伦麦、拉丁买、理德雷等人领导了一些有意义的改变。然而在这些变更上他们和很多人都付出了流血的代价,几年之后,血腥玛丽,即离婚的凯瑟琳的女儿,登基成为英国女王,使这新的教会重回教皇权下。这可怕和恐怖的反动随着玛丽的血腥五年结束。当玛丽的血腥斧头下人头落地,她自己也随着他们而去了。人们已经尝到了一些的自由,因此当伊丽莎白的时代,安妮博林的女儿,成为女王之后,英国的教会再次拒绝了教皇的权威并被体制化。
- 这样在十六世纪尾声之前,已经有了五个体制化的教会,有世俗政府作为后盾:罗马和希腊的两个大公教会,英格兰的圣公会,德国的路德会,苏格兰的长老会。所有这些都在迫害再洗礼派、瓦勒度派以及其他非体制的教会,没有依附于大公教会的教会。他们在改革中所起到的作用被人忘记,或者说被完全无视。成千上万的人无论男女老幼,每天都在无休止的迫害中度日。宗教改革所唤起的希望已经被证明是一个血腥的错觉。残余者只能寻找不确定的藏身之处,在阿尔卑斯山中和其他世界上的角落隐藏。
- 这三个新兴的组织从大公教会中出来的,保留了很多大公教会的坑爹之处,包括:(1)教职阶层控制教会;(2)体制化的教会,政教合一;(3)婴儿浸礼;(4)点水礼和洒水礼;(5)浸礼即重生的教义(至少有一些是,史学家有争议)(6)至少几个世纪的对异己的迫害。
- 在最初这几个体制化教会都互相迫害,都一路货色,直到在155年奥格斯堡召开议会,签订奥格斯堡和约,维系了大公教会和路德会之间的和平,互不干涉,互不迫害。从此,大公教会对路德会的迫害将被视为与德国的战争,而路德会对大公教会的迫害将被视为对其他大公教会占优国家的宣战。
- 然而迫害并没有结束。被厌恶的再洗礼派,今天被称为浸信会,不论是之前的迫害还是五千万的殉道,仍然有着大量的人数。在那个时候,在欧洲大陆的干线上,一共三十英里,沿路每隔几英里就可以看到路边的插着的杆子,其上有染血的再洗礼派的殉道者的头颅。人类的想象力很难构建出这样一幅场景。这一切只是因为一件事,就是按着可靠的历史,他们自称为柔和而卑微的耶稣基督的虔诚跟从者。
- 我们要记住大公教会并不将圣经视为唯一的准则和信仰和生活的指导。他们宣称自己完全没有错误,但是那里有另外两个事情,一个是教父的著作,一个是大公教会的法令,或者说是永无谬误的教皇。因此在大公教会和抗议宗、或者大公教会和浸信会之间都不可能有最终何解的基础。仅仅靠一本圣经是不能解决至今所有大公教会所关心的问题的。
- 举个例子,浸信的问题,以及其圣礼和方式的最终的权力。他们声明了圣经是毫无问题地教导浸礼并且浸法才是唯一的方法。但他们同时声明他们的毫无错误的教会有权利变更方法为点水礼之类的,而这权威就是永无谬误的教皇的权威。
- 你当然会注意到,或许会惊奇,我很少在这里作引用。我诚实地在尝试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给人在六个小时之内把两千年的宗教史说明。
- 这里正好开始引起大家的注意,关于这些可怕国家之内圣经的事情。记住圣经在那时后并没有印成纸张,即使当时印刷术已经发明。当时也没有用纸张去书写圣经的。用山羊和绵羊的皮作成的羊皮纸,或者使用树皮做的纸莎草纸,是当时用于书写的材质。像圣经这么大的书,全部使用尖针一类的手写,也不是使用笔,是一个非常巨大的东西,一般都是远超过人可以携带。世界上也没有三十本完整的圣经。很多圣经的部分,比如单独的书卷。在我看来这是一个神迹,在整一个人类历史中,即神的民竟然能够共同思考和相信同一个主要且关键的基督教的要点。当然神是唯一的解决方式。现在这就是一个最为荣耀的事实,我们都能够拥有一份完整的圣经的副本,并且用我们各自的母语。
- 我们现在还可以再考虑另一个圣经相关的严肃而特殊的思考。它已经被简要地提到在这份演讲中,但它如此重要,我们还是应该再次提及。这是大公教会所作出的行动,在图卢兹会议,1229年,决定从大多数的平信徒收回圣经,也就是神的话。我在这里简单地陈明的就是他们会上做出的决议。但是最近有一个天主教徒私下和我说,我们的用意是要阻止他们按照私意解释圣经。神为人写了书但又不高兴人读他的书,真是令人惊奇。况且人还要按着这书去被判定站立或者跌倒,在这书中所记的那审判之日。不可怀疑地,圣经声明,“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并且为我做见证的就是这经”。天主教徒所发想的责任是何等大呢。
Translated on 2015 August 1 16:18 Third Part Draft, Sinri Edogawa. Originally, The Trail Of Blood, Dr. J. M. Carroll
第四讲 十七、十八、十九世纪
- 这一讲从17世纪(A.D.1601)之初开始。我们已经非常匆忙地掠过了许多重要的基督教历史,他的需要迫使我们这么做。
- 这三个世纪以一个全新的教派的出现为开始。一些历史学家认为公理教会(起初称为独立派)从1602年开始是正确的。然而,沙夫赫佐格(Schaff-Herzogg),在他们的百科全书中,把公理教会的开始远远追溯到16世纪,使它与路德会和长老会成为一个时代的。在大改革的浪潮中,许多从大公教会出来的人,对路德和加尔文引导的改革力度并不满意。他们决定拒绝牧师治会制度,归回新约的民主理念——那些拒绝加入康士坦丁阶级制度的基督徒持守了15个世纪的理念。
- 由这次特别的改革产生的新的组织形式的主张,遭受到了来自大公教会,路德会,长老会和英国国教遗民——奉行国教的教会的痛苦迫害。然而,它保留了许多大公教会犯的其他错误,例如婴儿浸礼,点水礼和洒水礼,还有之后被大公教会采纳并实行的极端的教理。移民到美国后,他们自己成了残酷的迫害者。
- “独立派”的名字,现在称作“公理宗”,是从教会行政的模式中衍生出来的。以下是一些Schaff-Herzogg百科全书给出的英国公理宗的区分原则: (1) 基督耶稣是教会唯一的元首,神的话是这不变的书卷。 (2) 有形的教会的指有纯正信仰目的并且被召从世界里分别出来的群体,不与世界联合。 (3) 这些独立的教会有充分的选择自己管理层和维持教会秩序的权力 (4) 关于公理宗的内部管理,各个教会的行政都是独立的,并且不受国家控制。
- 这些原则与大公教会、甚至路德会、长老会和英国国教的主教制度都有显著的区别,却与今天的浸信派,并且起初,原有的基督和祂使徒们的教导是那么的相似。
- 1611年,英王钦定版圣经面世,从来没有这么大范围的基督徒能获得圣经。随着神话语的广泛传播,教皇权力急剧下降,几个世纪以来“信仰自由”的目标开始实现。
- 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立,起因于三大宗派签订的和平条约——大公教会,路德会和长老会不再迫害对方。这几个宗派之间的迫害,意味着它们背后政府之间的战争。然而,所有其余的基督徒,特别是再洗礼派,还是继续的受到之前那样的严厉对待,无止境的逼迫。
- 整个17世纪,对瓦勒度教派、再洗礼派的严厉逼迫令人绝望的持续着;在英国由英国圣公会,约翰·班扬和许多其他的基督徒可以作证;在德国被路德会逼迫;在苏格兰被苏格兰国教(长老会)逼迫;在意大利、法国并其他每个教皇掌权的地方,被大公教会逼迫。并没有一个安宁的地方留下给对那些不认同这些奉行国教的教会的基督徒。
- 在历史当中,这是个明显的事实,即使追溯到4世纪,那些拒绝参加阶层制度,拒绝接受婴儿洗礼,拒绝接受“受浸重生”并且要求进入阶层制度的基督徒重新洗礼的人被称为“再洗礼派”。无论他们以后承担了其他什么名号,他们总是被称为“再洗礼派”。接近16世纪之初,“Ana”前缀被取消,“再洗礼派”简称为“浸信派”,其他的名字就渐渐被淡忘。显而易见的,如果班扬生活在再早一点的时期,他的追随者就会被称为“班扬派”或者“再洗礼派”。大有可能,这两个名字都会用来称呼他们,由于有其他人在班扬之前。
- “浸信派”是一个绰号,并且是由他们的敌人给的(除非是救主自己先把这个名字给他们,他们就能理所当然地接受这个名字,因他称约翰为施洗约翰。)直到今天,这个名字也未被任何奉行受洗的团体正式采纳。但这个名字却为成为固定的,并且被渴望和自豪地接受。它形容地非常贴切。这是基督先锋的名字,是浸信派现在持有的首先被教导的教义。
- 我从Schaff- Herzogg百科全书引用了非常著名的一段话,在“欧洲浸信派历史”第一卷210页中。浸信派第一次出现大约是1523年在瑞士,在那里被兹温格尔和天主教民迫害。在1525-1230年间,随着大量的教会在德国南部、蒂罗尔、德国中部建立,他们被显于世人面前。在这些地方,逼迫使他们的生活非常艰难。(这些都先于新教教会的建立——路德会、英国国教并长老会)We continue the quotation– “Moravia promised a home of greater freedom, and thither many Baptists migrated, only to find their hopes deceived. After 1534 they were numerous in Northern Germany, Holland, Belgium, and the Walloon provinces. They increased even during Alva’s rule, in the low countries, and developed a wonderful missionary zeal.” (Note–“Missionary Zeal.” And yet some folks say that the “Hardshells” are primitive Baptists.)
浸信派从哪里来?他们并不是在宗教改革时期从大公教会脱离出来的。在宗教改革之前,他们就有了很多的教会。 - 世纪更迭,让人感兴趣的是,英国宗教发生的变化: 使徒们把福音传到英国,并且保留了使徒们的教诲,直达4世纪初并随后的一个世纪,阶层制度的建立。它归入到阶层制度的权力底下,并很快发展成天主教。这个与政权联合的宗教覆盖了英格兰全境,直到1534-1535年,在亨利八世统治时期分裂。然后它被称作英国国教。八年之后,1553-1558年间,玛丽女王(血腥玛丽)继位,她恢复了天主教地位,因此有了长达五年的流血迫害。1558年,玛丽女王同父异母的妹妹,安妮博林的女儿,伊丽莎白成为君主。天主教再次倒台,圣公会被恢复地位。这样又持续了近一个世纪后,长老会在短暂的一段时间内占据了优势,那时看起来它很有可能成为英国国教,就像苏格兰一样。然而在奥利弗·克伦威尔之后的时期,英国教会恢复了圣公会,从那以后,圣公会成为英国国教没有再改变。
- 英国教会缓慢柔和的宗教改革,受到掌握权力的教会超过一个世纪残酷痛苦的迫害。 (1) 第一个信仰容法案发生在1688年,英国宗教改革开始后的154年。法案允许英国所有宗派可以自由敬拜,除了天主教教徒和不信三位一体教义的人 (2) 第二个信仰容忍法案发生在1778年,第一个容忍法案的89年之后。该法案将天主教徒纳入容忍范围,但仍然排除不信三位一体教义的人。 (3) 35年之后,1813年,英国颁布了第三个信仰容忍法案。这次将不信三位一体教义的人也包括了进去。 (4) 1828-1829年间颁布了“审查法”,这个法案规定“不同意者”(非英国国教教徒)可以担任社会公职,甚至可以成为议会成员。 (5) 1836-37年和1844年颁布了“登记法案”和“婚姻法案”。这两个法案承认了“不同意者”洗礼和婚姻的合法地位。 (6) “改良法案”在1854年颁布。这个法案向“不同意者学生”打开了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的大门。在这之前,“不同意者”的孩子都无法进入这些高等学府。
- 由上述法案可知,英国一直在向“信仰自由”推进。但是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实现真正的信仰自由的陈述却是正确的。充其量就是信仰容忍,但这跟真正的信仰自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任何一个国家,在众多宗派中,只要有一个宗派获得政府的偏袒或支持,这就排除了绝对信仰自由和平等的可能性。
- 就在十八世纪初,三个注定在世界留下深刻并且不衰退印象的男孩降生在英国。这三个男孩就是约翰·卫斯理、查理·卫斯理和乔治·怀特腓。 约翰·卫斯理,1703年6月28日和查理·卫斯理,1708年3月39日出生在厄普卧(卫理青年会以此命名)。乔治·怀特腓1714年12月27日出生在格洛斯特。三个男孩生命的故事没法在这里完整述说,但是真的值得一次又一次地讲述。这三个男孩成为循道宗(也称卫斯理宗)的父老和创始人。他们都是英国圣公会的成员,并且接受牧师栽培,但是他们没有一个真正的重生得救了(这在当时的英国神职人间之间并不是一件不寻常的事。因为在那个时候,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父母决定了子女的职业或人生道路。)但是这几个男孩在不久经历了转变,真正地奇妙地大改变。
- 这些人似乎并没有创建一个新宗派的意愿。但是他们对英国教会纯正信仰的复兴和真正的属灵的改革有强烈的愿望,并且为此热心奋斗,在英国和美国都努力争取着。很快,他们所属的教会就向他们关上了门。他们的服侍通常在户外,或者一些私人住宅里,特别是像怀特腓,会在其他宗派的聚会场所。怀特腓的卓越口才,使他在所到之处备受关注。
- 循道宗(卫斯理宗)成立的时间并不十分明确。毫无疑问的是,循道宗(卫斯理宗)要早于循道公会(卫理公会)的建立。这三个年轻人在他们离开大学之前就被称呼为循道派,1744年,他们成立的第一个组织叫做“结社”,并在英格兰有了首次年度会议。1784年,循道圣公会在美国巴尔的摩正式成立,并以令人惊叹的速度迅速绵延开来。但是,当他们脱离英国圣公会(英国国教),他们也带出来许多教会遗留下来的错误。例如主教制度,牧师治会制度。关于这点,他们内部有许多的争论和分裂。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错误,婴儿浸礼,婴儿点水受浸等等。但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他们并没有带出真正的属灵的变革。
- 1788年9月2日,在爱尔兰安特里姆郡,一个注定要在今后的岁月里,在世界一些地区掀起宗教变革,并且创立另一个新宗派的孩子降生了。这个孩子就是亚历山大·坎贝尔。他的父亲,托马斯·坎贝尔是一名长老会的牧师,1807年到达美国。他的儿子亚历山大当时正在上大学,随后也来到美国。由于看法上的变化,他们离开了长老会,并且组织了一个新的独立的团体,叫做“基督徒联合会”,就是大家熟知的Brush Run 教堂(教堂附近有一条小溪,叫Brush Run,所以因此命名)。1811年,他们接受浸水礼的教训,并且成功说服浸信派牧师为他们受洗,但是由于不同的看见,他们并没有与浸信会联合。亚历山大的父母和他三人都接受了洗礼。1813年,他们独立的教会加入红石浸信派协会,十年后,由于争论,他们离开红石浸信派协会,并加入另一个协会。但烽火再起,他们再一次离开协会。恰当地说,他们从来都不属于浸信派,至少在我看到的记录里,他们从未这样宣称。
- 对于基督教历史,尤其是浸信会历史,如果在这些演讲里不提约翰·班杨,显然是有失公正的。在某些方面,英国历史甚至世界历史中,最这值得纪念的人物之一是约翰·班杨,一个浸信派牧师。他在本特沃特监狱度过了12年被囚生活,并在此期间写了世界上流传广度和家喻户晓程度仅次于圣经的著作——天路历程。而约翰·班扬,也是基督徒遭受痛苦逼迫最著名的人物之一。 除此以外,约翰·班扬的盲女,玛丽·班扬的故事,应该被收藏进任何一个主日学图书馆中。这本书已经绝版很多年,现在应该已经重新开始出版了。极力鼓励大家去读一读。
- 在这些章节中还需要关注的是威尔斯和威尔斯浸信派。威尔斯浸信会的事迹是基督教历史上最惊心动魄的故事之一。美国浸信会受威尔斯浸信会影响远超我们所想。一些浸信派教会,是从威尔斯整个迁移到美国的。(Orchard, p. 21-23; Ford, chapt. 2.)
- 威尔斯基督教工作的开始是一个令人神往的故事,从历史来看是真实的。那段历史从新约开始(使徒行传28:30-31;提摩太后书4:21)。革老底亚和布田的故事令人激动,他们到罗马的拜访,听了保罗的讲道而悔改信主,并把福音带回到他们的家乡威尔斯。保罗在公元63年讲了这篇信息。随后革老底亚,布田并其他两位传道人,把相同的信息带回到英国尤其是威尔斯。威尔斯浸信派带给美国浸信派基督徒何等大能的帮助是我们无法估计的。
第五讲 美国的宗教状况
- 通过西班牙和其他的拉丁种族,天主教成为南美和中美的第一个基督教代表。但是在北美,除了墨西哥,天主教从来没有占主导地位。在现在的美国版图内,除了曾经隶属于墨西哥的那些地方,天主教都没有特别显著的影响力,即便从殖民地时期到他们的信仰立场有法可依的这段时间。
- 在17世纪早期,英国人在弗吉尼亚建立了第一个殖民地,不久之后在目前所知的新英格兰地区都有了殖民地。在众多原因中,英国,并欧洲大陆的宗教-更恰当地说-反宗教迫害,促使了美国殖民地中首个定居点的建立。在第一批移民美洲团队中,并不包括到詹姆士敦团队(1607), 有两个被称为英国清教徒(1620)的团队,一个被叫做“清教徒”——这些是“公理会”成员。州长恩迪科特是他们殖民地的统治者。另一团队是长老会成员。在这两个团队中,有很多其他立场的基督徒,也同样寻求减缓迫害。 “美国的血路”
- 这些避难的公理会和长老会基督徒建立了不同的殖民地,并且在他们各自的领地内,迅速地根据他们的信仰立场制定了法律。换句话说,公理会和长老派成为了他们殖民地内的合法宗教。这对其他的所有宗派有绝对性的排斥。他们自己逃离了祖国,带着仍印在他们身上的流血记号,为自己寻找一个自由的家,却立即在他们已经建立殖民地并掌权的新大陆,立即否认了其他人的信仰自由权利,并且执行同样残酷的迫害。尤其是他们对浸信派的迫害。
- 弗吉尼亚州南部和南北卡罗莱纳州的殖民地的主要定居者是英国圣公会教徒。他们的信条成为了这些殖民地的官方信仰。如此一来,公理宗,长老会和奉行主教制度的宗派都到美洲新大陆来寻求他们按照自己良心来敬拜上帝的特权,很快地,他们就建立了三个制度化的教会。除了那些拥有政府权力的,其他宗派都没有信仰自由权利。这些罗马教会的后继者跟随着他们母亲的血腥脚步。他们的自我改革远远不够完全。
- 随着移民,很多散落的浸信派成员也来到美国(一些仍被叫做重洗派)。每搜在美国靠岸的船上大概都有几位。他们都是以相对小的团体过来,由于他们的持守,并不被允许进入那些大的殖民地,因此他们也就没有在那些地方定居下来过。但是他们源源不断地来到新大陆。在殖民地完全建立之前,浸信派成员数量庞大并且几乎无处不在。但是他们很快感受到三个制度化教会的压迫。对于“传福音”,“拒绝给他们的孩子受浸”,“反对婴儿浸礼”,还有另外的像行事为人凭着良心这样的教训的捍卫,他们被捕,监禁,罚款,鞭打,驱逐,财产没收等等。所有这些都在美国发生,通过许多来源,我给出一些实例说明。
- 马萨诸塞湾殖民地建立二十年之际之前,作为国教的公理宗,通过了反对浸洗派和其他宗派的法律。以下是法律的样本: “如果任何人或者群体,在管辖范围内,公开谴责或者反对婴儿浸礼,秘密分化认同的人或者利用他们,或者有目的地脱离会众……在保留期限和定罪后,这样的人和群体应该被流放”。这项法律是特别为反对浸信派而制定的。
- 罗杰·威廉姆斯和别人一道被殖民地当权者驱逐了。那个时代,在美国被流放是一件令人绝望的事。这意味着他们要到印第安人的地方,并且生活在那里。威廉姆斯在印第安人当中生活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并且被很友好地接纳,在以后的日子里,这件事被证明是对那个曾经驱逐他的殖民地的一个极大祝福。作为殖民地的代表,威廉姆斯真诚的恳求,拯救殖民地免于同一个印第安部落的毁灭。他用这样的方式以德报怨。
- 此后,罗杰·威廉姆斯和部分被流放的人,还有殖民地的其他人,如约翰·克拉克,一个浸信派牧师,决定建立他们自己的殖民地。虽然他们没有英国官方授予的合法权力,但是他们认为这样做比试图在已有的、强烈反对他们宗教信仰的殖民地生活要更加明智。他们找到一小块尚未被任何殖民者占领的土地,在那里——现在众人所知的罗德岛州,建立起自己的家园。那是1638年,马萨诸塞湾殖民地建立的十年之后,但仍然等到25年后(1663),他们才获得一个合法的章程。
- 在1651年,罗杰·威廉姆斯和约翰·克拉克被送到英国,看是否有可能获得建立自己殖民地的合法许可。当他们到达英国,奥利弗·克伦威尔是当时的统治者,但因为某些原因他无法答应他们的请求。罗杰·威廉姆斯就返回美国,约翰·克拉克留在英国继续申诉。一年又一年过去,克拉克仍然没有放弃他的诉求。后来查理二世继克伦威尔成为英国君主。他是最严厉的基督教迫害者之一,却最终在1663年,给克拉克颁发了特许证。所以克拉克,历经十二年的漫长等待,终于带着特许证回到了美国。因此1663年,罗德岛州成为一个合法的殖民地,浸洗派可以在那里写自己的宪法。
- 宪法制定成功,吸引了整个世界的目光。这个宪法第一次宣告了“信仰自由”。 这场争取绝对信仰自由的战役,是一段伟大的历史。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似乎只有浸信派在孤军奋战,但是他们不仅仅为自己而斗争,更是为了所有有信仰的民族。罗德岛州,这个由一小群浸信派基督徒经过十二年不停止的请求,才得到许可而成立的殖民地,是第一个浸信派殖民地,也是第一个把信仰自由写入宪法的领地。罗德岛州定居点在1638年建立,而殖民地在1663年才获得合法认可。
- 在罗德岛州,两个浸信会教会在殖民地获得合法许可之先建立。至于确切的时间,甚至是根据浸信会自己的历史,也是有争议的。大部分认为第一个教会是由罗杰·威廉姆斯于1639年在普罗维登斯建立的。至于约翰·克拉克在新港建立的另一个教会,所有证据似乎都指向1638年。罗杰·威廉姆斯在普罗维登斯建立的教会只存续了几个月,而约翰·克拉克在新港建立的教会至今仍在。就我的观点,根据所有现有的资料,新港教会成立与1638年是没问题的。
- 至于美国一些殖民地的逼迫,我们给出一些例子。有记载,约翰·克拉克成员中有人生病了,他的家在马萨诸塞湾殖民地。约翰·克拉克,并一个名叫克兰多尔的传教士,还有一个名叫奥贝迪亚·霍姆斯的普通人——他们三个去探访病人。当他们正为病人祷告时,一些殖民地官员突袭并逮捕了他们,并把他们带到法院审判。据说为了给他们定罪,他们被绑着手带到公理宗的宗教会议。他们的罪名是在“服侍中没有脱帽”。他们都接受了审判并被宣判有罪。州长恩迪科特出席,并在庭审过程中,盛怒之下,对克拉克说,“你反对婴儿洗礼(这并不是他们的指控)。罪该万死,我不会让这样的废物进到我的管辖区。”处罚方式有两种,罚金和鞭打。 克兰多尔(游客身份)的罚金是5英镑($25.00),克拉克(牧师身份)的罚金是20英镑($100.00),霍姆斯,根据记载他曾经是公理宗一员,后来加入浸信会,因此他的罚金是30英镑($150.00)。克兰多尔和克拉克的罚金由他们的朋友支付,霍姆斯认为自己并没错,因此拒绝了朋友的好意,受到鞭打。资料记载他赤着身子被特殊的鞭子鞭打,血从身上,双腿流出,直到鞋子被血浸透。他的伤严重到两个星期没法躺下,只能用手肘或膝盖支着脑袋睡觉。为了了解这次鞭刑和其他相关的事情我查阅了所有记录,甚至是霍姆斯的陈述。再没有这样惨绝人寰的事。竟然是在这里,亚美利加。
- 佩恩特,“拒绝给他的孩子受浸”并且说出他的观点“婴儿浸礼是不符合基督教真理的命令。”由于这些冒犯的行为,他被绑起来鞭打。州长温斯洛普告诉我们,佩恩特被打是因为他羞辱了上帝的命令。
- 在长老会掌权的殖民地,不同意见者(浸信派和其他)的遭遇并不比公理宗掌权的马萨诸塞湾殖民地要好。 这个殖民地是浸信派的一个定居点。只有其他五户人家。在整个定居点只有五个其他家庭。浸信派教认可辖区内的法律并且服从这些法律。这件事这么发生了: 殖民地当局决定在浸信派定居点建立一个长老会教会。筹款唯一的方式是征税。浸信派教徒认可当局征收一项额外的税款,但是他们请求不在那个时点征税——“定居点刚开始建造。小屋刚建完,花园和土地刚开始开垦。田地还没有清理。”我们刚刚倾尽所有地为建造抵御印第安人的堡垒交了税,现在不可能再支付另一笔税款了。”但这是他们的请求。税款照收不误。因为没钱缴税,他们的小屋、花园、菜地甚至是废弃的土地都被拍卖。价值363英镑5先令的财产以35英镑10先令的价格被出售。其中一些据说被卖给了那里的牧师。定居点毁于一旦。 逼迫的法律可以写满厚厚的一本。极度沉重的税赋,买卖的艰难,直接地针对浸信派。但是这里没法详说。
- 在南部殖民地,英国圣公会统治的整个卡罗莱纳州和尤其是弗吉尼亚州,残酷持续地逼迫着浸信派。许多次浸信派牧师被罚款或监禁。这些迫害从殖民时期开始持续到独立战争开始,超过100年的时间。
- 我们举例说明浸信派在弗吉尼亚的艰难险阻。然而稀奇的是,弗吉尼亚是继罗得岛州之后第二个接纳信仰自由的地方。但是那是一个世纪以后的事了。困难——仅仅因为一项指控“传扬神儿子的福音”——不同时期多达30个牧师被下入监牢。詹姆斯·艾尔兰德是个贴切的案例。他被监禁,入狱之后他的敌人们一开始想用火药把他炸死,失败后又试图在他囚牢的窗下燃烧硫磺,让他窒息身亡。再一次失败后,他们又买通医生给他下毒。他却又逃过一劫,得以继续从窗户向别人传道。随后一堵墙包围了他的囚牢,所以人们看不到他,他也看不到外面,但即使那样艰难,他们仍然得胜。人们聚集起来,在一根竖起来能高过墙头的长杆上系一块手帕,当他们准备好的时候竖起杆子,艾尔兰德就能看见,讲道又继续开始。
- 随后三个浸信会牧师(刘易斯,约翰·克雷格和亚伦·布莱索)因为相同的指控被逮捕。他们至少有一个是贝勒的血亲,或许血亲中还有别的德州浸会牧师。这些牧师接到审判传讯。帕特里克·亨利听到这事,虽然他住在几英里之外,虽然他自己是英国圣公会的教徒,但是他仍然骑马过来义务为他们辩护。他的辩护十分精彩,我在这里没法详细描述,辩护使他在庭审中获得全胜,三位牧师无罪获释。
- 罗德岛州之外的地方,信仰自由推进地很缓慢,并且程度参差不齐。例如:在弗吉尼亚州通过了法令,允许一位,仅仅一位浸信派牧师去一个县里传道。他被允许两个月传道一次。随后这条法令被修改,允许他每个月都可传道一次。但即使是那样,布道也是局限在县里的一个地方,并且只有在那个白天可以布道,而且晚上是被禁止的。不只是弗吉尼亚州,其他殖民地也通过法律禁止任何的宣教工作。这就是为什么贾德森是第一个外国传教士的原因——法律禁止。经过了很长时间和许多艰难的斗争,弗吉尼亚下议院才修改了这些法令。
- 显而易见地,美国,有可能是全世界,信仰自由的最大阻碍之一就是几个世纪以来,宗教离开政府支持就没法生存的观念深入人心。单单依靠信徒自己的自愿奉献没有一个教派能兴旺起来。当在弗吉尼亚讨论脱离英国圣公会争取政教分离的斗争正如火如荼进行时,以及之后国会在这里讨论信仰自由问题时,这都是难以被接受的论点。在很长时间内,浸信派独自地面对这场战役。
- 罗德岛州在1638年建立了殖民地,但直到1663年才获得合法许可。这是首个批准信仰自由的地方。第二个是1786年在弗吉尼亚州。议会宣布第一个宪法修正案是在1791年12月15日生效,这个修正案授予了所有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利。浸信派被认为是为这个国家带来祝福的领导者。
- 我们冒险给出一个早期议会的事件。议会讨论关于美国是否要有一个政教合一的宗教或者几个政教合一的教会,又或者信仰自由。讨论给出了几个不同的议案,一个是英国圣公会作为国教;另一个建议公理宗,还有一个建议长老会的。浸信会的许多人,虽然大概他们是没有议会成员的,都非常坚决地主张完全的信仰自由。詹姆斯·麦迪逊(后来的总统)似乎是他们的主要支持者。帕特里克·亨利站出来并为所有人提交了一个替代议案,“四个教会(或者宗派)替代一个教会成为国教”——英国圣公会或主教派,公理宗,长老会和浸信会。最终,每一个宗派都觉得自己没法成为唯一一个国教,因此都认同了亨利的折中方案。(这个折中议案申明了每一个纳税公民都有权利选择他的钱放到哪个宗派。)浸信会继续为这个斗争;因为教会与政府的任何联合都有悖于他们的基本教义,所以即便议案已经通过他们也没法接受。亨利向他们恳求,告诉他们自己正试图帮助他们,如果没有这个议案他们就无法生存。但是他们仍然抗议。议案近乎全票通过。按流程,议案需要进行三次投票。浸信会在麦迪逊的领导下继续抗议。第二次投票在亨利出色的辩论下,几乎还是全票通过。但是第三次投票还没有进行。现在上帝似乎介入其中。亨利被任命为弗吉尼亚州长离开议会。因此没了亨利令人无法抗拒的辩论,第三次投票失败。如此,浸信会在他们的抗议之时,几乎接近了成为一个体制化的宗派。史上,浸信会有不少机会成为体制化的教会,而这一次恐怕是最接近的一次。
- 不久之后,英国圣公会与美国政府完全脱离了关系。中央政府不再支持任何一个宗派(一些独立的州仍然有政教合一的教会)。教会和国家,就美国而言,完全分离了。教会与国家,这两个在别的地方至少有1500年(自公元313年起)不圣洁的联姻。信仰自由至少在美国实现了,复活而不再死,并且慢慢在许多地方都逐渐实现,正蔓延到全世界。
- 但即使在美国,政教联合的观念消失得也很艰难。在美国把信仰自由写入宪法很久之后,它还逗留在几个独立州。马萨诸塞州,那个政教联合观点在美国找到的第一个落脚点,在最终放弃之前仍坚持了很久。在那里,这个观念已经存在超过两个半世纪。犹他州是死皮赖脸地拖延到最后,丢这个第一个并且最厉害地实现宗教自由、欢呼“信仰自由”的国家的脸。要铭记在任何一个国家,政府给予某个教派特别支持的地方不可能有真正的绝对的信仰自由。
- 关于浸信会许多严肃的问题都被问起:他们是个教派么或者他们接受了任何一个国家或州提议的没有代价的联合机会么?万一他们接受了这样的提议,他们像天主教、主教派、路德会、长老会和公理宗那样成为了逼迫者么?现在稍微考虑一下这样的问题大概也没什么不妥。但是事实上,浸信会有这样的机会么? 在历史上是否记载了一个案例,尼德兰王国的国王(尼德兰王国那时包含挪威、瑞典、比利时、荷兰和丹麦)在考虑是否要有一个政教合一的宗教?他们的王国那时几乎被各个由国民或政府支持的宗教派别所包围——被民主协商政府支持的宗教。 据说荷兰国王委派了一个委员会去调查所有现有的教会或教派的主张,看哪一个最符合新约教会。委员会回来报告说浸信会最能代表新约教会的教导。随后国王提出浸信会成为尼德兰王国国教。浸信会非常的感激但是他们拒绝了,申明这违背了他们的根本信仰和原则。 但这不是他们可以使浸信会成为一个民族国教的唯一机会。当罗得岛州殖民地建立时他们就有了这样的机会。至于迫害其他教派——如果他们仍将是浸信会成员这就是不可能发生的事。他们是“信仰自由”原始倡导人,那是他们宗教信仰中最根本的条款之一。他们相信完全的政教分离。
- 浸信会在教会与国家联合的问题上有如此坚定的立场,以至于他们始终拒绝来自政府的任何帮助。我们举两个例子。一个在德克萨斯州,另一个在墨西哥。很多年前在贝勒大学初创期时,德克萨斯州提议提供帮助。虽是极度需要但是贝勒大学拒绝了这个帮助。同时,德克萨斯循道宗在当地有一个附属学校,他们接受了政府的帮助,而那个学校最终落到了政府手中。 墨西哥的例子是这样发生的:W.D.鲍威尔浸信会派往墨西哥的传教士。通过他的宣教工作,科阿韦拉州的马德罗州长对浸信会留下了深刻印象。马德罗提议,如果浸信会将在墨西哥科阿韦拉州创办学校,州政府会给他们丰厚的馈赠。鲍威尔把事情提交到外事部门。由于来自州政府,这笔馈赠被拒绝了。随后马德罗以个人名义捐赠了相当大的一笔钱。这些钱被接受并用来成立了马德罗学院。
后记
- 在“黑暗时代”的每个阶段,都存在许多基督徒和很多分开的独立的教会。有一些可以溯源到使徒时代,他们与大公教会没有任何的联系,完全拒绝和反对大公教会和他们的教义。这是历史印证的事实。
- 这些基督徒长期是无情逼迫的对象。历史显示在“黑暗时代”时期,大约12个世纪,从公元426年开始,大约有五千万基督徒死于殉道。在“黑暗时代”之前和之后,也有成千上万人死于相同的逼迫。
- 这些基督徒,在几个世纪的黑暗日子里,敌人给了他们许多不同的名字。这些名字有些是由于一些特别显著的领导者,有些是其他原因;有些,很多时候可说是一群人持有相同的观点,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名字。但是贯穿整个“黑暗时代”,那么多名字中,有一个特别的,至少与一些基督徒息息相关的名字是“再洗礼派”。这个复合词被用在一些特定的基督徒身上,在历史上第一次发现是三世纪,婴儿浸礼之后不久,甚至先于“大公教会”这个名字。从而,“再洗礼派”是最古老的教派名称。
- 这些基督徒最显著并且在此后几个世纪一直保持的特质是:他们反对人为规定的“婴儿浸礼”的教义,并且要求归入浸信会的人,即使在婴儿时接受了浸水礼,也要再次接受洗礼。也因着这个特点他们被叫做“再洗礼派”。
- 这个特别的称呼也被应用到很多有其他绰号的基督徒身上,尤其是多纳徒派,保罗派,阿比尔派,古瓦勒度派等等。后来,这个称呼成为一个普遍性的名字,被用在一个特别的群体,他们被简单的称为“再洗礼派”,并且其他几个名字就渐渐淡出了视线。十六世纪早期,甚至先于路德宗这个第一个新教教会,“Ana”的前缀开始被省略,他们就简单地被叫做“浸信派”。
- 进入“黑暗时代”,出现了很多不以大公自称教会;走出“黑暗时代”的时候,也有很多从未以大公自称的教会。 以下是他们在进入黑暗时代时持有的根本教义:当黑暗时代过去,这些教义仍没有改变,并且他们持守到至今。
根本教义
- 一个属灵的教会,基督是创始者,是教会唯一的元首和立法者。
- 她的条例只有两个,浸礼和圣餐。这是代表和纪念,不是救赎的方式。
- 教会的职事只有两个,监督即牧师和执事;他们是教会的仆人。
- 教会的运营是完全民主的,教会可以执法,不能立法。
- 教会的准则和教义:新约,并且这是唯一的
- 只有信徒是教会的成员。他们得救是靠着恩典,从圣灵重生,不是靠着行为。
- 教会的要求。信徒得救成为教会成员要接受浸礼(浸水礼),并且顺服和遵守所有新约的命令。
- 各教会在内部行政上完全独立、各自对上帝负责,在事工上有联络。
- 完全政教分离。
- 所有人都有绝对的信仰自由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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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lated on 2015 August 22 14:10 Left Part Draft, By Beloved Ro. Little Revised by Sinri Edogawa. Originally, The Trail Of Blood, Dr. J. M. Carr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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